[信息公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种苗情况专题调研汇报材料

[复制链接] 0
回复
998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91

主题

191

帖子

1345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34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7-24 09:58: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场圃总站执法处周处长、苏主任及省、市林木种苗工作站的领导们,你们好:
今天,各位领导不辞辛苦莅临西安市鄠邑区,对林木种苗各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在此,我代表鄠邑区林业局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鄠邑区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及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质量监督检验、造林与种苗衔接等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如下汇报:
一、西安市鄠邑区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简介
西安市鄠邑区林木种苗工作站属区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编制30人,现有干部职工2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文员1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技师10人,高级工6人,其中检验人员13人。种苗站下设办公室、质检科、信息科、财务科、行管科、执法科6个科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使各项职能工作。
二、西安市鄠邑区林木种苗发展情况
目前,鄠邑区现有育苗总面积6.68万余亩,截止目前,管辖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苗木企业和合作社40家,1000亩以上规模经营的苗木企业3家,百亩以上的苗木企业16家,每年平均指导群众育苗6000亩以上。其中;生态林用苗品种为油松、侧柏、华山松、杨树等;经济林用苗主要品种为核桃等;园林绿化主要苗木品种为大叶女贞、红叶李、樱花、石楠、玉兰、百日红、桂花、七叶树、海棠、雪松、白皮松、银杏、栾树、白蜡、国槐等,不仅满足了鄠邑区整个苗木市场的需求,而且面向西安及西北地区的绿化苗木的供应。
三、林木种苗管理、行政执法、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种子法》宣传工作。
积极贯彻有关林木种苗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育苗户的技术指导,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宣传普及进村入户,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印制成册,下发到每户育苗户手中,近年来,张贴宣传标语1200余张,悬挂横幅350余条,使我区的林木种苗工作做到管理规范、经营合法;2017年度在西安市林木种苗工作站组织的《种子法》知识竞赛及《植物识别大赛》中分别获得集体二等奖单位。
2、依法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和办理工作。
对要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及育苗户,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所要提交的资料、手续齐全的,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近年以来共免费核发及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40家,其中2018年以来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12家。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而不重新审核办证的依法进行注销。
3、在省市种苗站的指导下,大力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
在2015年市局开展“清风行动”中,查处2家育苗企业不按《种子法》规定生产经营林木种子,依法取缔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017年12月,区林业局林政科、区森林巡警大队、区森防站、区林木种苗工作站组成鄠邑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小组,查处一起违法经营苗木案,实现了全市种苗执法案件零突破,鄠邑区林业局因此被西安市农林委授予西安市林木种苗专项行动一等奖单位。
4、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及检验工作。
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对种苗行业进行质量监督及抽查,要求全区已办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苗木企业及个人在苗木出圃时按《种子法》规定必须检验苗木质量并随车悬挂苗木标签,近年来共检验苗木1000多批次,发放苗木标签1200余份。在冬春两季对鄠邑区各项增绿美化工程(“大绿围村”、“五路两侧”、3.12义务植树等)中,我局种苗站出动13名检验人员,对栽植的苗木及区各项造林用苗进行质量监督检验,坚决杜绝各种不合格苗子进入造林工程。
5、指导全区群众林木种苗生产发展规范化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管辖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苗木企业和合作社40家,鄠邑区林业局种苗站逐一对各家的生产经营档案规范建立进行专人上门现场指导、进行培训,并免费下发规范建档档案盒400余盒。
6、为全区种苗生产基地开展技术交流、培训、咨询等服务。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示范辐射、带动并指导全区种苗基地建设,提高全区林木种苗生产水平,结合实际,送知识、送技术、用实际行动帮助困难群众,2017年分别在我区蒋村镇青二村、柳泉村;五竹镇显落村、秦渡镇张五桥村及三鑫大酒店进行苗木花卉及苗木栽植技术要点知识培训,全面增强群众致富的信心,也加快了脱贫攻坚的步伐,2017年共组织培训10次,接受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2018年在我局林木种苗工作站培训中心进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规范建立及种苗执法培训3次,共计培训490余人。
7、完成林木种苗信息采集报送工作。
对全区在册30亩以上的育苗企业及苗圃定期进行种苗信息统计,并定期报送各类报表,定期对全区各育苗企业进行种苗行业技术培训,对病虫害防治进行预防性指导,并开展有害生物普查。
为了确切掌握西安市鄠邑区管辖范围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信息,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2018年5月以来,区林业局种苗站把全体职工分为5个普查小组,出动人员300余人次,出动车辆150多台次,全面开展林木种苗信息普查采集工作。截止目前,已普查乡镇及景区管理局9个,此项工作还在进一步的不间断进行中。通过调查发现,苗木质量基本符合造林质量,但个别农户由于缺乏规范的苗木培育管理,出现苗木质量参差不齐现象。
8、建立鄠邑区林木种苗信息网络平台。
2017年9月,创建西安市鄠邑区林木种苗信息平台微信群,吸纳我区苗木种植户及苗木交易商加入,使苗木交易形成科学规模及规范化,下一步建立网络销售平台,争取实现产供销一条龙的模式,大大活跃鄠邑区林木种苗交易市场。
9、林木良种引进、选育、推广和应用工作。
引进林木良种107、108杨树,秦白杨、早实核桃等;引进的新品种苗木有海棠、金叶复叶槭、美国红栌、文冠果、北美红栎;驯化苗木金丝楠木、榉树等。累计引进、驯化、推广各类苗木868万余株。
四、造林与种苗衔接情况
1、按照鄠邑区委区政府的号召及指示精神,鄠邑区冬春行动“大绿围村”建设项目由鄠邑区林业局牵头实施,苗木供应任务由鄠邑区种苗站承担,2017年冬季伊始截至目前共实施完成鄠邑区范围内165个行政村其中省级贫困村20个,市级贫困村14个,累计供应各类绿化苗木159891株,总投资2112万余元。并完成165个行政村后期资料的整理及督促各实施村庄的苗木养护工作。
2、2017年春季应急增绿工程完成鄠邑区新城路、东城路、宏桥路增绿应急工程苗木供应及储备工作,共计供苗12411株,储备苗木2003株。
3、完成2014-2016年“三化一片林”项目村补植苗木供应任务,供应各类苗木44000株。
4、承担着鄠邑区历年来各项义务植树的苗木供应任务。
5、2018年春季为余下镇惠民路供应各类绿化苗木2426株,其中10cm以上桂花361株,已估算投资55万余元;为鄠邑区沣京路供应各类绿化苗木231株,其中10cm以上桂花216株,已估算投资18万余元。
6、完成栗峪串长沟地质灾害治理区的植被恢复工作
栽植侧柏并对栽植侧柏地段进行浇水、抚育并播撒白三叶草籽。
五、林木种苗事业发展瓶颈及不足
1、专业的种苗管理机构虽然设立,但行政执法人员应是国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西安市鄠邑区林木种苗工作站目前还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也严重缺编,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新生力量,也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
2、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宣传及培训力度不够,农户对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及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意识形态还不到位,没有形成法律约束。
3、在用于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土地流转、龙头企业资金扶持、示范园建设的资金补贴等方面力度不够,阻碍整个鄠邑区林木种苗花卉发展的步伐。
六、对林木种苗事业发展提出的建议
1、林木种苗事业同时涵盖着几项公共服务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所以管理机构应为国家全额事业单位,鄠邑区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西安市鄠邑区林木种苗工作站)目前还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种苗服务及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上还不名正言顺,存在有职无权现象,应尽快转变职能,以便于更好的推进我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力度及林木种苗各项事业的发展。
2、在用于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土地流转等方面应当给予政策支撑,利用农业机构调整、设施农业等,确保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土地供应。
3、在苗木花卉项目及龙头企业、示范园建设方面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重点苗木花卉产业建设项目的土地征收、立项、审批等予以优先办理。
4、加强《种子法》执行力度的支撑。
尊敬的各位领导,以上是我对鄠邑区林木种苗工作进行的简要汇报,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和批评指正,并恳请各位领导对鄠邑区今后的林木种苗各项事业的发展给予一如既往的支持鼓励和政策倾斜。
最后,我代表鄠邑区林业局再次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愉快!并祝这次调研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